Monday, July 27, 2009

a tightness in my chest today.. i feel so old now






i think i m really getting old. today i had this intense chest pain which i couldnt get rid of it , was complaining to bingo .. my trade relief colleague for ah lian.. oh well today i got a lot more to pour out.
maybe its due to the stress self inflicted.. why are we working so hard for .. for bigger houses. cars. better wages. to provide ourselves with better material wealth or posessions.. that i dunno
maybe
我的胸口今天很闷..很像要窒息。。闷了一整天 可能我给自己压力, 身边的 team mate 因为 sales no good.. numbers not there所以要 say goodbye soon.. boss suggest他可以internal transfer or tender lor.hes still got 2 months to find a placement.._
下班之前,搬了将近20个箱子。。its all typing paper,搬到腰酸背痛..不认老也不行
明天 Bank Nisp 的同事回来ubi参观,我有时觉自己很像zoo里面的exhibit..任由其他人摆布使唤,生活总是那么无奈..没办法. no choice life is like that.
人是个矛盾的动物.刚才回家的时候还下着毛毛的细雨.我买了菜饭坐在我最熟悉的 favourite armchair.. slack.. 看百万大歌星..hhahhaha so happy.. simple pleasure . gd dinner no stress
总会有一天 我们不用再为生活而奔忙 人在做 天在看 只要坚持着不放 好运总会转到 我们每个人手上! copied from a fren's msn nick.. sounds cheerful but then i dunno if it happens to me somehow
女人其实有时候还蛮幸福 就是这样单纯的过每一天.找几个老朋友发发牢骚,吐吐苦水.再不行。在没人的地方大不了大哭一场发泄一下压抑的心情再乐观的我都有难过的一面,悲观的时候听听一些抒情的歌,伤心的剧情都稍微可以或足以让我落泪是一种情绪的起伏和波动.
有那个女孩不渴望可以幸福嫁得好,有机会做个漂亮的新娘 找个伴开心得一起生活。
何尝不是件乐事
熊猫和我可不可以走到那样的尽头,还言知过早。就过一天算一天.我很少会那样婆妈,多愁善感.
对身心的确很疲累
我觉得自己活到很现实。。月中每个月的15号照旧拿薪水。似乎少了一些说不出的
。。。。。。
虽然踏实身活安稳。 没有太多更动
年轻人应该有的干劲。我有点老了,感觉上身心疲惫。。折磨到不成人形。。好累的一天.. 看看incredible tales..吓吓自己也不错!!10.38hrs...
saw this blog from my fav writer.. finds this quite true sometimes

Jul 27th, 2009 by 張小嫻

我可愛的表哥跟我說,男人永遠不要跟女人吵架,因為輸的永遠是男人。

他結過三次婚,很有資格說這句話。

「女人記得所有細節,」他說: 「 每次吵架,她們都會把你說過的每句話背出來,說你這樣說過,說你怎麼怎麼不對,於是你覺得你好像真的有這麼說過,是你不對,但女人卻不記得是自己首先說了什麼話,你才會接著說下去。」

我笑笑說:「是的,女人記得每一個細節,但是,表哥,吵架也不是永遠是女人贏的。」

至少,我好像不是每一次吵架也吵贏。

一場吵架,誰會贏,誰又會輸啊?

那還用說嗎?是愛得比較多的那個輸。

你愛他比他愛你多,那麼,即使是你吵贏了,最不開心的是你,首先低聲下氣認錯的也是你。誰要你愛他多一些?吵架之後,見不到面,是你想他多一些。

吵架吵輸的,永遠是比較在乎的那個。沒那麼在乎的,也許不是不愛他,也不是不想他,卻比較能夠咬著牙等待對方首先打電話來。

吵架是一場較勁,有時贏,有時輸。等電話從來不好受,但是,誰要你等啊?所以,贏也要贏得有風度,贏了三次,可以認輸一次,這次首先打電話。下一次,堅決等電話
Jul 24th, 2009 by 張小嫻

有時你會發現,無論曾經多麼深愛彼此的兩個人,不見面一段時間,好像可以真的不再見面。吵架了,或者鬧分手,不見面一個星期,兩個星期,甚至一個月,你很傷感地發現,也許是可以從此不見面的。為什麼一定要見面呢?所有的思念也都會在時日中化為灰燼,就連習慣,也會改變。

誰也可以不再見誰。可是,為什麼到頭來還是會想見到對方呢? 那不過是我們放不低的執著。

執著有時候甚至超過了愛。是如此執著地不想放手,是如此執著地想再見一面,直到一天,連這份執著也失去了。

誰都知道這樣的執著沒什麼好,可是,人不一定只會做一些對自己好的事。是因為愛所以執著?還是因為執著所以愛?也許已經不想再去深究,只是很執著地跟自己說:「是不見你也可以,但我還是想再見你!」

見到了,便又從頭開始執著。下一次鬧分手的時候,你又會跟自己說:「為什麼要見呢?一直不見的話,是可以不見的啊!」

不見不見還是要再見,這份執著到底是甜的還是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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